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要求
(一)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各学科使用《2022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中的教材。小学科学一至六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其他学科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2.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材循环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循环使用学科的教材继续循环使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100号)精神,2022年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循环教科书更新配给比例,即:将三年一循环变为两年一循环(每年更新50%的循环教科书)。各地要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用书需求。
3.《环境保护》《健康教育》《我爱南昌》以及有关垃圾分类的地方教材仍按以往渠道发放,市直属学校由市财政统一采购,县区学校由各县区财政负担。
(二)普通高中
1.今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2 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教材,与我市高中现有版本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其他版本;高三年级各学科使用《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 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
2.2022 年普通高中地方课程使用《江西省 2022 年普通高中地方选用教材目录》公布的教材。各校要按要求用好我省地方教材《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切实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
3.使用新教材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选修课程
教材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特殊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2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普通学校教材中适合的内容进行教学。
(四)体育运动学校
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2022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材。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各县(区)教体局和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不得在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书目,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对不按规定征订教材的,一经发现核实将严肃查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为确保课前到书,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7月4日(星期一)前将本县(区)汇总的订数分别报我局义务教育工作处(联系人:胡莹,电话:83986482)、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联系人:柴哲,电话: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各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于7月5、6日前将本校订单报南昌市新华书店9楼会议室 (地址:八一大道102号,联系人:张小芹 13907083318)。开学后半个月内,各中小学要将多余的教科书退回新华书店,避免资源浪费。
附件:1.2022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
2.2022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3.2022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 年版课程标准编写)
4.2022年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5.2022年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6.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洪教义教字〔2022〕3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2022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__版课程标准修订)
附件3:2022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 年__版课程标准编写)
附件6: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__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