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为做好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培养需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市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培养对象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指培养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含县(区)中心城区学校教师。根据安排,2024年可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区)为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东湖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区、湾里管理局。
二、定向培养资格条件
1.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生源必须是参加2024年全市统一中考且成绩优秀的本县(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乡村教育工作;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幼儿园教师还需符合《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并通过体检。
三、定向培养程序
1.定向培养计划申报
各县(区)参照本县(区)教育发展规划和乡村教师自然减员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申报定向需求计划(具体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29日前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2.定向培养计划公示
各县(区)须明确2024年定向招生计划信息、定向乡村学校(幼儿园)、具体人数和服务期限要求等情况,并公布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岗位职数信息。
3.参加中考
凡有志于申报定向培养志愿的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4年中考所有科目的考试。
4.填报志愿
中考结束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省、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招生计划院校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填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岗位需求县(区)的生源。
5.录取及资格审查
对报考定向培养志愿的2024届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原则上单独设立考场,全市统一组织评卷。录取工作由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共同组织。
报考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中考成绩须达到中考计分科目总分的80%,按定向学校岗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定向学校岗位,但报考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中考成绩未达到规定录取线的,该计划自动取消,以确保定向培养教师的质量。
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本地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预录分数线,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预录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考试院从高分到低分提前正式预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培养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院校以县(区)为单位造具花名册,加盖当地县(区)政府印章后,分别交市教育考试院、县(区)人社局和县(区)教体局存档。
凡报考定向培养志愿,但没有被正式预录的考生,不影响其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录取。
6.签订协议
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样本见附件3),《协议书》的签字和盖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牵头会同县(区)教体局统一办理。招生学校、县(区)教体局和定向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协议书签字后,录取通知书生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县(区)教体局、培养院校和定向生个人分别留存。
7.培养及就业
定向师范生由省教育厅确定的培养院校进行教育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度,培养“一专多能”型全科教师,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实施履约管理。定向师范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各县(区)不得改派。
毕业生按协议回县(区)乡镇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不得少于5年。对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要按照《协议书》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定向培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县(区)要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切实加强定向培养农村教师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编制、发改委、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工作顺利实施。
(二)科学拟定计划。各县(区)要科学规划,突出培养计划实施重点,落实定向培养工作程序。一是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定向培养招收小学教师计划原则上按男性不低于40%的比例、幼儿园教师计划原则上按男性不低于20%的比例制定。各县(区)可在不降低招录条件的前提下,在录取中对培养需求计划中的男女岗位进行适当调整,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二是逐步优化乡村教师学科结构。各县(区)在定向培养计划中要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力度,倾斜安排培养计划,加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等学科教师配备,优化教师学科结构。三是切实强化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各县(区)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8〕10号),逐步扩大乡村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
各县(区)务必迅速确定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信息。2024年1月29日前,将《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附件1)及《2024年南昌市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定表》(附件2)经县(区)政府部门签章同意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主动公开政策。各有关县(区)教体局、各招考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要让广大考生和考生家长都了解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报名录取程序,让更多的优秀中学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并确保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如期毕业后能有编有岗。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考生报名后,各地要成立由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参加的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已录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行公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791-83986493;
市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魏老师,电话:0791-86213989;
附件:1.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岗位需求计划汇总表
2.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定表
3.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样本)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