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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6-1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为做好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各县、区(开发区)今年初中毕业生人数,上年实际招生完成数等因素和高中阶段入学率、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求,经研究核定,现下达各县(区)2023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3〕9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分设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3〕18号)的文件要求。

要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不得擅自超录,超录计划将不予注册学籍,并在次年进行1:1.5扣减计划,并进行全市通报,在相关考核中将予以扣分。

二、高度重视招生计划的落实完成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教体局(办)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将今年的招生计划下达分解落实到学校(含直管民办学校),确保完成今年招生计划。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等信息,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和解读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

附件:南昌市2023年全市分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表

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附件:南昌市2023年全市分县区高中招生计划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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