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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19   访问量: 

各局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低碳浓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文件要求,全国节能宣传周为今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8月25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低碳生活,绿建未来”。

二、活动安排

1.主题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周期间正值暑期,各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线上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开展线上科普展、主题讲座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践行垃圾分类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同时,要紧紧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主题,广泛宣传本单位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材、节粮、新技术新能源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本单位涌现出的节能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展示节约型校园的风采。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8月25日为“全国低碳日”。各公共机构要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宣传低碳环保理念。

三、有关要求

1.各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校、各单位要采取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宣传画、倡议书)上传至学校网站、公众微信号、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尽量扩大受众面,普及和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并保留相关网页截图考核备查。

2.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各校、各单位及时将活动当天开展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市教育局基建科邮箱(46009490@qq.com)。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校、各单位于2021年9月3日前将活动安排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基建科。

洪教建字〔2021〕28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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