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学校(单位):
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就开展局属学校(单位)工程类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类招标项目全面自查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各校各单位成立招标项目自查工作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招标项目自查整改及上报工作。局属学校(单位)党支部书记负责督促本单位自查工作落实。
二、严肃认真,圆满完成自查工作。
各校各单位对照治理内容,组织对本单位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内的工程类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类招标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填写自查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于5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报送邮箱46009490@qq.com。对报送“零报告”的重点项目单位,将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暗访,发现整改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处理,对发现违法违纪的线索将移送公安、监察部门。
三、查漏补缺,健全招标规范机制。
各校各单位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治理期间招标项目,聚焦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严厉杜绝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漏补缺,规范局属学校(单位)工程类和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行为。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2.南昌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自查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