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学校(单位):
为加强各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掌握中小学校园校舍信息,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校舍建设、管理、使用、维修、改造中的作用,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请各局属学校(单位)开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自查,要求如下:
一、重新梳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移交、查阅、保密、销毁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机制。
二、对即日起开工的基本建设项目,完善影像视频记录材料,对项目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均需拍照、录像留存,视频内容与竣工图一致,同时与其他基本建设档案一并归档。
我局将不定期对以上工作进行抽查,对未及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档案以及毁坏、丢失档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