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留公务用车的局属事业单位、学校:
现将市机管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洪管发〔202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2.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3.严格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车辆使用台账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使用人、批准人等各项信息)。校车、一般业务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4.加强教育学习。严禁一切违规驾驶,定期开展干部和司勤人员的道路交通法规教育学习。
附件:《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洪管发[2021]6号
附件:《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洪管发[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