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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6-21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办(中心),湾里管理局教科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各学校应高度重视,按照省市要求,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本地、本校宪法学习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2.积极组织师生100%参加《“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各县区、各学校要组织好本地本校中小学生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全员参与“宪法卫士”学习活动,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宪法卫士”参与率排名进行通报。“宪法卫士”参与情况将与全市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直接挂钩,其中县区排名第一及市直学校排名第一的队伍将直接进入市级总决赛,县区排名第二及市直学校排名第二的队伍将直接进入市级半决赛,参与率相同时,按参与人数进行排名。

3.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推荐选手参加省“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演讲比赛要求,认真录制和选送优秀演讲作品。原则上,各县(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有高中的县区)各推荐1个演讲视频(学生所属组别以2021年9月开学时所处学段为准);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根据所属学段推荐1个演讲视频。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报送的演讲视频进行评选,并视征集情况评选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省级初赛。视频作品及参赛信息表请以县区、市直学校为单位于9月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教育科。联系人:邓怀丽 联系电话:83986470   电子邮箱:ncsjyjxjk@163.com

4.积极参与教育部及省市其它竞赛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举办“网络海选”学生演讲视频线上比赛、“我与宪法”微视频竞赛活动,市教育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附件:《关于认真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1〕2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附件:《关于认真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赣教政法办函〔2021〕2号)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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