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市普法办《关于举行2021年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洪普法办字〔202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工作。
各学校(单位)法律知识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单位普法办具体组织实施;评卷结束后,要及时将参考人员的成绩登记成册,作为普法工作资料,存放到“八五”普法工作台账。
局属学校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包括考试人员、分数,考试现场及试卷照片各两张)电子稿请于1月14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宣传教育科。联系人:邓怀丽 83986470,电子邮箱:ncsjyjxjk@163.com。
附件:《关于举行2021年全市公民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洪普法办字〔202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