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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02   访问量: 

黄峰、黄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配套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至2024年春季,除保留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外,全市共优化调整小规模学校247所,其中10人以下学校167,11-30人学校61所,31-100人以下19所。稳妥安置学生2907人,合理分流教师937人,盘活88所闲置校园校舍资源,用于乡村老年服务、学前教育、卫生医疗等。切实解决乡村学校“小、散、空、旧”等现状,有效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让我市乡村学生公平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进一步树立南昌教育的品牌形象,彰显省会担当。

二、主要举措

(一)稳慎推进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定制公交专线,明确告知学生交通线路、站点和接送时间,同时配备护学岗、随车安全员等,确保手接手送,妥善解决学生安全上下学问题,确保交通服务保障到位。全面检查梳理接收安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及时添置更新教学设施设备,高标准推进73个校园基础项目建设,确保办学条件优化到位。坚持 “一校一案”“一生一档”,重点做好撤并学校学生的入学跟踪,防止因学校撤并导致学生辍学。高度重视对撤并分流学生的关心关爱,通过一对一的师生结对、同学互助和心理疏导,加强对撤并分流学生的关心帮助,使其尽快融入新学校,确保学生妥善安置到位。统筹各类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城乡发展共同体结对帮扶办学、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智慧教育等改革,加强接收安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城乡、县域之间的差距,确保教育质量提升到位。各相关县区财政共投入4.95亿元,用于学位、车位、餐位、床位、浴位、蹲位等要素保障,此外,从市本级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下达1500万元,全力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工作,确保经费统筹保障到位。

(二)加强乡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一方面,向乡村地区中小学校倾斜培训资源。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大部分国培计划的培训对象直接面向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了乡村中小学优秀教师研修班、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设计与实施能力提升培训班、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培训班等培训。2023年以来,完成了48个国培项目3228名教师及校长、35个省培项目1365名教师的选派工作。另一方面,切实提升乡村学校薄弱学科师资力量。针对乡村学校音体美劳等薄弱学科以及课后服务、家校合作育人、安全防控、校园管理等多个方面方面,开展多项专题培训。

(三)多途径保障教师待遇。一方面,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与方式,切实加强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在全省统一招聘中,科学设置音体美、思政课、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岗位,每年严格落实音体美教师不低于15%,思政课教师不低于5%比例的要求,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年龄、学科、知识结构。按照我省关于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享受“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受聘高级职称不占单位结构比例”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按照《关于江西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45号)文件要求,乡村教师薪级工资按政策要高套一档,基本工资乡村教师要高于城镇教师。乡村教师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城镇教师不享受。我市除西湖区、青云谱区没有乡村教师,其它县区的乡村教师都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相关县区都有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津贴的标准,最高可享受500元津贴。目前,我市部分县区制订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最高可享受500元津贴,乡村教师的绩效工资和奖励补贴发放标准与城区教师相同,无区别对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省会引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重点关注学生交通保障、新增费用负担、闲置校舍利用等关键问题,持续推进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一是构建机制,常态管理。探索建立100人以下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动态管理机制,统筹做好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和“空心校”撤并工作。对已撤并的闲置校舍,合理盘活利用,优先用于乡村学前教育、“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等公益项目,防止校园校舍长期闲置荒废。

二是以城带乡,协同共进。深入推进城乡发展共同体建设,2024年实现城乡发展共同体覆盖全市所有乡村中心学校,通过资源共享、师资互派、教学互通、学生互动的常态化实施,推动优质资源向农村薄弱区域覆盖,持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三是保障教师,激发活力。继续强化乡村师资专业培训,全面落实国培省培计划,选拔优秀乡村教师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积极落实好“培训学分”对乡村教师培训的规范督促作用,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各县区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各项补助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增加乡村教师工资收入,倾斜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加大乡村教师表彰奖励力度,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保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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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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