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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02   访问量: 

熊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教师和家长负担的几点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南昌市市本级党委出台了《南昌市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九条措施》,所辖12个县区(开发区)均研究制定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正面减负清单,列出了具体举措,建立了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审批机制。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与纠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结合起来,并作为一项共同的长期的工作来抓,协调属地党委、政府部门及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形成共识,统筹“进校园”事务管理,并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协同机制。加大“进校园”事务的审核力度,开通举报平台和监督举报电话,对滋扰校园、增加师生、家长负担的“进校园”事务,坚决予以取缔。让学校、教师聚焦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责主业,净化育人环境,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轻学校、教师、家长的负担。主要做法如下:

1.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开会研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全面部署落实。二是制定减负文件。出台市县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具体措施,从“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报表填写负担、减轻抽调借用教师负担”等方面制定举措,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净化育人环境,切实为基层松绑。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宣传学习中央和省里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文件精神,市、县(区)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建章立制,统领教师减负工作。

2.在真抓严管上做文章。一是全面厘清减负清单。全面厘清和规范进入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督导评估、评比活动等,不随意给学校和教师搞摊派,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为中小学营造潜心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二是狠抓减负工作重点。重点压减“指尖形式主义”,着力精简各类文件、会议,减少不必要的一些事务性负担;严格管控会议规模和参会范围,杜绝无实质性内容会议;建立审批报备制度,凡涉及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等事项需逐级上报,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三是强化日常工作督查。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公布举报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接到的群众、教师反映,坚决落实整改,让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3.在贯彻落实上见实效。一是严格规范入校事务。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从严控制进校项目;严格规范抽调借用教师事宜;统筹规范精简报表填写工作;减少“指尖形式主义”内容;与教育教学无关会议,原则上不要求中小学派员参加。二是试行弹性上下班制。在安排好课程教学和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确保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有实行“弹性上下班”空间,实行“早到早走、晚到晚走”,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三是拓宽课后服务渠道。鼓励学校与各级社会公共资源和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发非学科类拓展性课程。四是减少作业机械批改。推广“智慧作业”项目,教师使用智慧笔,可以方便快捷地采集学生作业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学生学习数字档案,帮助教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市、县(区)党委和政府研究部署教师减负工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减轻教师负担的长效常态化机制。

二是持续巩固减负成果。对照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正面清单,严格审核审批制度、流程,对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情况进行专项摸排、整治。建立《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工作台账》,定期进行梳理分析,并按年度分别存档备查。市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师减负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并抓好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等重要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环保、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防溺水教育、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河湖保护、省情水情、节水知识、禁毒教育、廉政文化、家庭教育等教育宣传活动等,需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参与、关注或下载的与教学无关的微信工作群、QQ群、公众号(含其它各类自媒体)、培训学习、投票、接龙、答题或各类APP(应用程序),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履行审批手续,纳入台账管理,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未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严禁将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三是发挥公示监督作用。对进校园的各项社会事务(活动)进行公告公开,社会事务(活动)进校园情况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告,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步公布各级举报电话或平台,主动接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妥善处理,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南昌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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