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27号),现就2022年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任何单位不得向全市小学1-2年级学生推荐任何教辅材料。
2022-2023学年,各县区各学校按照《南昌市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选用义务教育3-9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使用。其中,2022年秋季高一、高二年级选用与新教材配套的教辅,高三年级选用与老教材配套的教辅。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推荐目录》选用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更不得统一组织代购《推荐目录》以外的其他任何教辅材料。
各校征订书目需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做好教辅材料发行和无偿代购工作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各县区各学校要规范管理,对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必须选择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相关出版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关于教辅材料定价的有关规定,保证正式出版的教辅材料内容与属地要求相适应,并适时征求使用学校学生的意见,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需要定期修订教辅材料,不断提高教辅材料的质量和适应性。对于质量反响不好、不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有关教辅材料,市教材选用委员会将适时启动程序对其进行调整,并由相关出版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三、加强教辅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学校要加强教辅材料选用、使用和发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规定,违规选用和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
各单位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及工作情况,请于8月22日前报南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3986482)、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科(联系人:柴老师,电话: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联系人:张老师86353932)。各市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于8月22、23日前将本校订单报南昌市新华书店9楼会议室(地址:八一大道102号,联系人:张老师 13907083318)。
附件:南昌市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