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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地方教材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8-18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中小学地方教材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地方教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使用《美丽江西》(2022年修订版)地方课程教材。为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工作,我省正着手对义务教育省情地方课程教材进行新编。因地方教材在每年秋季配发,为保障课前到书,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仍使用《美丽江西》(2022年修订版,见附件1)教材,由省教育厅免费提供给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

二、逐步取消普通高中地方教材。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中“普通高中选修课程为校本课程,不设地方课程”要求,平稳有序推进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用书调整,根据教育部教材局对该文件政策解读“可设置三年缓冲期,稳步推进各项要求落地”精神,将按年级分年度逐步取消普通高中地方教材选用,具体如下。

(一)2023年秋季学期起,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作为供选用的教学材料,列入校本课程管理,由学校根据需求自愿征订,详见《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中选修教材目录》(附件2)。

(二)原江西省普通高中地方教材2023年秋季学期起,高一年级不得选用地方教材,仅限高二、高三年级选用;2024年秋季学期起高一、高二年级不得选用地方教材,仅限高三年级选用;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普通高中年级不再选用地方教材。

三、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立即规范组织开展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不得在下发的目录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书目,不得强制学生征订普通高中选修教材。要加强对教材选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中小学校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本县(区)汇总的订数分别报我局义教科(联系人:胡老师 83986482)、普高科(联系人:甘老师  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于8月20日前将本校订单报南昌市新华书店6楼会议室(地址:八一大道102号,联系人:张小芹 13907083318)。

附件:1.江西省2023年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目录

2.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中选修教材目录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地方教材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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