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普通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确保《关于印发<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三年规划>的通知》(洪教办字〔2021〕16号)、《关于印发<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2022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洪教办字〔2022〕5号)各项工作安排有力有效推进,我局特设立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示范校、各项目组在三年规划期内建设及开展有关活动。现将《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办法
2.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