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已进入常态长效治理阶段,为切实巩固治理成效,防止机构变异、反弹和风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压减和转为非营利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至少一次全面排查。从机构运营、收费管理、教材和材料人员等各方面,系统查找问题并整改,确保治理成效得到巩固。
二、重点内容
(一)看培训机构压减。是否存在“假注销、真运营”现象,重点核查已经注销的培训机构仍在利用原师资、生源等继续开展学科培训等情况。
(二)看“营转非”“备改审”。是否存在“名有非营利外壳,实为营利性行为”现象,重点核查抽逃开办资金、私设账外资金、违规关联交易、虚增业务成本等情况。
(三)看培训收费监管。是否存在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未纳入监管情况,重点核查违规收费、使用不规范合同、未规范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等情况。
(四)看隐形变异治理。是否存在各种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现象、打“擦边球”,重点核查无证无照机构违规培训、个人以“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等情况。
(五)看材料和人员规范。是否存在培训材料内容不合规、从业人员不符合资质等现象,重点核查前期专项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六)看数据信息填报。是否落实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要求,重点核查填报数据信息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情况。
(七)看风险防范。是否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核查解决退费难问题、校外培训监管执法、防范化解劳动用工风险等机制建立及落实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深刻领会“回头看”对于巩固成果、深化治理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效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区域内培训机构自查工作,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不留死角。我局将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开展抽查,对“回头看”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处理。如发现因不作为而导致隐形变异反弹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校外培训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县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机制,相应建立退费、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劳动用工风险机制,形成联防联控、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完善日常监管、巡查暗访、违规查处等制度建设,确保“有人管、有人查、有人巡、管得住、管得好”。
四、上报要求
按照教育部和省里部署要求,各县区要从即日起,在每月10日和25日前报送“回头看”阶段工作报告,内容为:①排查情况;②发现问题(数据和重要问题个案)及原因分析;③如何查处及改进的;④下一步工作考虑,此外,“回头看”过程中“学科类”与“非学科类”鉴别典型案例也一并报送,并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报送“回头看”阶段性进展情况;6月15日前,各地要完成“回头看”所有任务,并于6月23日前将本地“回头看”情况报告(基本情况、做法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和附件2,报送至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联系人,郑环宇,电话,83986476,邮箱:20940894@qq.com。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排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