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校外培训安全培训提示宣传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区要立即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网站、广播、电视等融媒体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校外安全培训提示相关内容。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前台缴费处醒目位置张贴《校外培训缴费安全提醒》(附件1),要确保贴在家长缴费时能注意的地方。
2.各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班会、宣传橱窗和家长群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校外培训安全提示四条》(附件2),让广大家长了解使用不合规方式进行缴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家长合理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谨慎缴纳培训费用。
附件:1.校外培训缴费安全提醒
2.校外培训安全提示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