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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清明节是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为引导学生缅怀革命先烈,厚植红色基因,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珍惜今天幸福的生活,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的情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创作作品以清明节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主题,结合党史国情,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展现当代青少年的价值观。

2.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作品必须原创。

三、评选表彰

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原则上按10:1:2:3的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评比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6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3幅(有多个校区但为统一法人的学校统一上报)。

2.作品规格: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高,2M左右。

3.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

4.收件要求:各单位统一将作品的正面照、“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word版、“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照片版打包(各单位压缩包命名:单位全称+2024年清明节日小报),发指定邮箱:450887893@qq.com。

联系人:程老师0791-83986478。

附件: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件:“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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