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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协办发〔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南昌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在籍学生

二、推荐条件

每位被推荐人按家风类、民风类、社风类,限参加一个类别的推荐。已荣获历年市“三风”榜样人物的,不再参与本年度“三风”榜样人物的推荐。

三、推荐上报(3月至12月)

(一)每月推荐

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三风”榜样人物推荐标准条件和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三风”榜样人物推荐活动。

(二)季度推荐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属地“三风”办的要求在县区属学校每月推荐的候选人当中择优推荐候选人至属地“三风”办。

2.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从每月推荐的候选人当中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报送至南昌市教育局。各学校于4月10日前(第一季度)、6月15日前(第二季度)、9月15日前(第三季度)、12月15日前(第四季度),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证明材料(涉及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方面)、蓝底两寸证件照1张及生活照片5张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按照家风类、民风类、社风类3个类别报指定邮箱:jyjtw0791@163.com,联系方式:吴老师0791-83986496、17770191979。

附件:1.《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南昌市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南昌市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协办发〔2024〕4号)

附件2:南昌市2024年度“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榜样人物推荐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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