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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06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唱响“我们的节日”这一主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回顾端午渊源为契机,以突出传统习俗为特征,以增强民俗体验为重点,充分挖掘端午节深厚文化内涵,引导学生在感受传统文化氛围的同时受到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的始终,引导中小学生在活动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进爱国主义情感。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作品要求:

1.“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日小报创作作品以端午节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为主题。

2.内容精炼、图文并茂,色彩搭配合理、作品有创意、报头新颖、贴切。小学低年级以绘画展现为主;小学高年级以文字采集为主;中学生以表现自身感悟和创作技巧为主。

3.手抄报和电子报均可。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数量:各县(区)和学校在本单位评比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区)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6幅;每所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报送优秀作品不超过3幅(有多个校区但为统一法人的学校统一上报)。

2.作品规格:各单位每件作品尺寸为4开,单面创作,作品的文件名必须按“组别(小学/初中/高中)+单位全称(区属学校要标明县区)+作者姓名+指导老师”命名。将作品的正面拍照上交,照片要求清晰完整,分辨率300最佳。

3.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前。

4.收件要求:请各单位统一连同作品照片“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附件)电子稿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450887893@qq.com。

联系电话:0791-83986478,联系人:程老师。

五、评选表彰。

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原则上按10:1:2:3的比例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

附件:“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日小报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件:“我们的节日 端午”节日小报作品报送登记表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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