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府乐歌”原创校园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4〕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县区(含湾里管理局,以下统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省属事业办、市管民办学校(以下统称各学校)要仔细阅读《通知》文件要求,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原创校园歌曲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参加对象、分组类别、作品要求、报送方式,认真做好参赛师生的报名和作品评选工作。
二、广泛动员。各县区、各学校(特别是有艺术类特长班的学校)要积极响应《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将原创校园歌曲征集纳入美育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中,立足自身特色,发动师生一同进行创作,利用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原创校园歌曲。
三、积极申报。各县区自行组织评选县区学校上报的优秀原创校园歌曲,各学校自行评选出优秀原创校园歌曲,于2024年7月20日前将作品音频、活动报名表、汇总表(需盖章纸质版和word版)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作品的一律不参评,不推送。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盛景路125号南昌市教育局,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王逸凡,电话:0791-83986468,邮箱:wyfgongzuo2023@163.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府乐歌”原创校园歌曲征集活动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