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局属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文件精神,推动《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体教融合发展的通知》、《南昌市教育体育联盟校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落地生效,扎实推进体教融合工作深度开展,经研究,同意南昌市第二中学赣江新区校区、南昌市第十中学经开校区2所学校为南昌市第二批体教融合基地学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南昌市第二批体教融合基地学校(2所)
南昌市第二中学赣江新区校区、南昌市第十中学经开校区
二、工作要求
1.南昌市第二中学赣江新区校区要科学合理确定体育特长项目,结合本校体育传统、师资、场地等实际情况,将篮球项目的运动员学生纳入本校高中年度招生计划,对有篮球特长的学生通过体教融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2.南昌市第十中学经开校区要科学合理确定体育特长项目,结合本校体育传统、师资、场地等实际情况,将击剑、足球项目的运动员学生纳入本校高中年度招生计划,对击剑、足球有特长的学生通过体教融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3.市体教融合基地学校,体育专业测试内容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统一制定基本标准,各学校组织测试。测试前各招生学校应将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对基地学校测试全程监督参与,确保体教融合培养生招生测试公正公平公开。
4.各相关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合理安排体教融合培养生的文化学习和体育训练,为学生的学习、训练提供良好的条件。招生人数达到或接近成班标准的学校,原则上要单独成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