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局属学校(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共江西省委⠼fontface="仿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热烈庆祝第35个教师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引导社会各界感谢师恩、礼敬教师,营造隆重、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节“为教师亮灯”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号召各中小学校于教师节当天开展“为教师亮灯”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0日
二、活动名称
为教师“亮灯”,让教师荣光在最醒目位置闪耀。
三、活动范围
(一)市属及各县区中小学校
(二)各县(区)地标性建筑
四、活动方式
通过LED字幕滚动、飞字或灯光秀等方式为教师“亮灯”。字幕内容:“老师,您好!”或“致敬教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此项活动作为庆祝2019年教师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在机关营造氛围的同时,还要积极协调本地地标性建筑管理部门为教师“亮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学校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引导,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并于9月11日中午12点前,以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将活动相关资料报送至局宣教处。
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83986470,电子邮箱:501244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