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市管技工院校,各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赣教师字〔202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条件
严格按照赣教师字〔2024〕4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执行。
二、推荐名额的分配
省厅下达我市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先进集体7个[基础教育5个、中等职业教育2个。其中,推荐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学校、1所省属单位附属中小学或幼儿园、1所技工院校。同时,基础教育领域中县镇以下(含县镇)的农村学校不少于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不少于4所];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8人[模范教师7人,先进工作者1人。其中,至少推荐1名省属单位附属中小学或幼儿园人选。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不少于3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少于4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原则上不推荐处级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具体推荐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三、推荐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逐级申报、评审择优推荐方式进行。
2.县区教体局要会同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上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均由所在单位负责),各县区教体局、学校应将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其所在的教育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材料。
3.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并根据省厅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差额评选,择优排序,确定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对象,形成推荐工作报告,组织材料上报。
4.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人员材料在省厅反馈推荐人选后,由全市集中采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严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办公室,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严把关。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践行教育家精神,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切实将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在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已获得省部级荣誉,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推荐。
3.注重一线强导向。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特别注意按名额分配要求推荐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
4.严明纪律重监督。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找关系等不良现象。若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5.上报材料要及时。各县区、学校需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填写好本类评选中的相关表格和材料(电子+纸质),于6月16日(周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jk83986470@163.com;于6月17日上午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至市教育局宣教思政科,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盛景路125号,联系人:黄萌、朱彬,联系电话:83986470。
附件:1.南昌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南昌市教育系统推荐评选全国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3.赣教师字〔2024〕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