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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访问量: 

各县区委宣传部、教体局,开发区工委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党群部、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1.强化组织协调。各县(区)委宣传、教育工作部门及各学校要按照上级文件具体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制定评选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宣传,择优推荐本单位“最美教师”人选。各县区三类人选推荐名额共3人,各市直学校(含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三类人选可择优推荐1-2人。

2.注重典型选树。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师德为先的原则,要结合近年来国家、省、市级校长和教师评优评先情况、教师先进典型事迹培育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情况、落实家访和家校沟通情况等综合推荐,对选树结果要综合运用,广泛宣传,激发争先创优活力。

3.突出时间节点。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推选,于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上报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3986470,邮箱:xjk83986470@163.com。)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综合评审,评审结果上报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学“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中小“最美教师”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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