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于6月28日前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管理系统(admin.basic.smartedu.cn)中填写本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支持服务单位(优先考虑电教部门或承担电教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并组织本辖区中小学校在平台系统中填报学校负责人及联系人。
二、各学校(含县区学校)于7月12日前在平台系统中填报学校负责人及联系人。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填写页面底部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1.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