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在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今年将开展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美丽乡镇幼儿园评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南昌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与管理办法(修订稿)》(洪教义教字﹝2021﹞6号)要求的普惠性幼儿园均可申报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
根据《南昌市美丽乡镇幼儿园建设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3〕8 号),符合《南昌市美丽乡镇幼儿园建设评估方案(试行)》要求的乡镇幼儿园均可申报市美丽乡镇幼儿园评估。
美丽乡镇幼儿园评估结果视为市级示范幼儿园,已为市级示范幼儿园的乡镇幼儿园无需再次申报美丽乡镇幼儿园。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应按《南昌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与管理办法(修订稿)》(洪教义教字﹝2021﹞6号)和《南昌市美丽乡镇幼儿园建设评估方案(试行)》进行自查,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南昌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和《南昌市美丽乡镇幼儿园申报书》,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审查工作,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申报。各县(区)教体局填写《申报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美丽乡镇幼儿园名单汇总表》,与园所申报材料一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
三、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将择时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教师专业能力考察和实地评估,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83986482;邮箱:ncsywjy@163.com。
附件:1.南昌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申报表
2.南昌市美丽乡镇幼儿园申报书
3.申报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和美丽乡镇幼儿园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