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各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中小学生近距离接触了解环保设施运行方式,引导提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全市首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面向中小学开放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环保设施开放,是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向中小学生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提高中小学生生态环境意识的重要场所。通过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中小学开放,旨在使中小学生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大家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共建美丽江西的良好风尚。
二、开放内容
(一)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重点介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收水范围、污水特点、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等。在不影响设施正常生产运行和保障参观者安全的前提下,公众开放活动可以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让参观者了解污水处理设施将浑浊污水变为明净清水的全过程,培养公众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促进节水减污,同时增强公众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介绍垃圾产生、收集与转运过程、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渗滤液或焚烧烟气处理设施等。在不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和保障参观者安全的前提下,公众开放活动可以在处理现场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相结合的方式。让参观者了解垃圾产生、收集、转运、处理的全过程,引导培养绿色低碳环保生活习惯,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同时增强参观者对垃圾处理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
(三)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公众开放重点是危险废物来源、种类、特点、收集及运转过程、处理流程、处置结果和在线监控设施等,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转、拆解、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公众开放活动一般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组织开展,采取讲解演示和实地参观的方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可适当邀请参观者动手参与。让参观者了解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特点、处理过程、资源利用结果,增强对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意识,以自身行动促进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减量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环保设施开放的组织实施。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门和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应在传统媒体、互联网等信息平台公布开放活动参与办法、开放时间、参观内容等信息。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应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公众开放工作的统筹安排、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每年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点时节应组织开放活动,其余时间国家首批开放单位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其他单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做好环保设施开放的运维管理。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应具备保障参观者安全的相关设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规划合理的参观路线及路线标识,确保参观过程安全。同时,应有专(兼)职讲解员,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设计讲解内容,开发制作短视频、H5、折页、挂图、海报等宣传产品。
(三)加强环保设施开放的舆论宣传。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资源,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渠道宣传报道环保设施开放工作情况。同时,积极关注有关舆情动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做好环保设施开放的总结推动。县区(开发区)生态环境、教育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查找问题,整理保存相关材料,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开展工作的照片及总结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对环保设施开展活动情况,适时征集并汇编环保设施开放工作优秀实践案例,向主流媒体平台推送。
附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