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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8-15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2号)要求,现就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和征订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任何单位不得向全市小学1-2年级学生推荐任何教辅材料。根据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进展,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将全部使用新教材,不再使用老教材,因此《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不再录入与老高中教材配套的教辅材料,其余均沿用《南昌市2022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内容。各县区、学校按照《推荐目录》选用义务教育3-9年级和普通高中各年级教辅材料,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使用。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推荐目录》选用教辅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中小学校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更不得统一组织代购《推荐目录》《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江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1〕720号)以外的其他任何教辅材料。

各校征订书目需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做好教辅材料发行和无偿代购工作

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发行单位要认真负责、及时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严格按照省《推荐目录》及南昌市选用结果组织发行,严禁增加征订品种、增删册次,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和物品。各《推荐目录》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保证出版质量,及时供货,配合发行单位做好发行工作。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各县区各学校要规范管理,对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必须选择新华书店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

三、要加强教辅材料的规范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教辅材料选用、使用和发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规定,违规选用和征订《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

各县(区)教体局请于8月13日前将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及工作情况报南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3986482)、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科(联系人:甘老师,电话: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联系人:张小芹 电话:86353932)。

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的通知

2.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洪教义教字〔2023〕4号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南昌市202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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