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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12-07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订要求: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 1)中的教材。并与2023年秋季确定的目录保持一致,不得在省教育厅下发的目录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书目。

国家课程各学科必修、选择性必修课程使用《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中的教材,与我市高中现有版本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版本,不得征订目录之外的教材。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选修课程属于校本课程,由学校自主开发设置,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全市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之外另行增加任何形式的书目。各高中学校要对进校教材教辅材料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征订教材教辅材料的,一经发现核实将严肃查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域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责令纠正。各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

3.确保课前到书。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时间 性非常强的工作。请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

4.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本县(区)汇总的订数分别报我局义教科(联系人:胡老师 83986482)、普高科(联系人:甘老师  83986480)和当地新华书店。各市属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和市直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本校订单报南昌市新华书店6楼会议室(地址:八一大道102号,联系人:张小芹 13907083318)。

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公开栏“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拥有司局”中,选择“教材局”进行查询下载。

附件:1.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2.2023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

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

南 昌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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