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国家中小学课程计划和南昌市全日制中小幼校历安排,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于7月1日,高中于7月6日放暑假;下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9月1日开学。现就做好学期结束和暑期活动安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校要统筹学期期末考试等各项工作,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安排,召开年度总结工作会,总结年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并制定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家长群传播;加强家校共育,通过合适的方式组织召开“线上”或“线下”家长会,通报学校、学生等各方面发展情况,指导家长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帮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活动
各县区、各学校要倡导学生、家长注重劳逸结合,做好暑期作业管理、手机管理、体质健康管理等,持续抓好“双减”工作的落实,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成长观,促进学生综合发展。同时,各学校要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指导家长规划好学生假期活动安排。鼓励学生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参与家务劳动、发展兴趣特长,提升学生运动能力、审美素养和劳动意识。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用眼卫生,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特别强调: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游泳活动,按要求每月上报游泳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区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三、规范教材教辅管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本地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学生读物)管理主体责任。目前,202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还未下发。请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暂停为学生征订、代购任何教辅材料,暂停向本校学生推荐任何课外读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包括以微信公众号、宣传单等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组织征订任何课外读物,不得在校园内以开展活动为名或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推荐、销售课外读物。
四、规范暑期校内托管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要提前谋划,科学统筹,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假期“看管难”“辅导难”等问题。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托管服务的首位,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开展托管场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参与师生人身安全。要重点提供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科学实践教育等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参与,严禁借托管服务之名开展集体补课、提前预习等活动。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于7月1日前,将开展暑期托管的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学校课程安排在官方网站、公众号中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五、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各县区要聚焦暑假这一关键时段,开展集中治理,加大治理频次,加强巡查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对违规培训多发的重点场所进行排查,确保街面干净。加强校外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对于隐匿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的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查重处,确保学生参训安全。各县区、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不参加任何个人学科类辅导或以“家政服务”“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托管托育”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以及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竞赛等活动,保护好个人合法权益,谨防侵权事件发生。引导学生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机构资质和缴费、购课,不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等私人收款方式进行转账。
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放假前,各县区、各学校要压实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责任,在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八个一”心理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并开展针对性工作。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心育课、讲座、主题班会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生命教育、挫折应对等心理健康知识,学会合理安排假期生活,指导其正确看待中高考结果并掌握相关心理调适方法,严防心理危机事件发生。要保持家校联系,假期坚持开展“万师访万家”家访活动,通过家访做好学生基本情况了解和反馈,与家长共同探讨科学育孩及良好家庭环境营造的有效途径,引导家长在填报志愿方面尊重学生本人意愿,避免完全以家长意志取代学生意愿的做法等。做好重点人群关注,加强心理健康筛查,结合“万师润万心 大走访大谈心”活动重点学生的假期心理状态和学习生活情况保持动态跟踪,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进行结对关爱帮扶,必要时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七、从严规范招生行为
本年度南昌市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教育职责,组织本区域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阳光分班工作;要对照教育部开展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紧盯招生全过程,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阳光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安排专人做好招生、转学、阳光分班等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同时,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避免开学后出现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因贫因残失学而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等现象,并及时在全国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完成“疑似辍学学生台账”的核查工作。相关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以及省、市2024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等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出现变相收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八、严禁暑假违规补课
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假期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全市中小学校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市教育局将结合全省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对违规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学校,按照管理层级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于县域内违规补课问题突出的,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九、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各县区要利用暑期黄金窗口期,对标省定“三率”考核指标,以问题为导向,制定详细补短板方案,确保“三率”达到省定目标;要严格对照《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已认定标准化幼儿园自查工作,不予将未落实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未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三个面积”不达标的幼儿园认定为标准化幼儿园,如已认定的一律取消资格并摘牌;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智慧消防建设工作,务必在暑期完成建设工作;针对民办园出现的“关停潮”,要提前谋划布局,制定风险应对机制和合理分流机制,避免因关停引发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
十、做好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工作
相关县区在推进全市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中,要用好暑假时间窗口,切实解决好优化调整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食宿、办学条件保障等群众关切问题。要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补齐区域中心学校办学条件短板,推动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寄宿条件达标。对优化调整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完善工作台账,确保合法合规开展改革工作。将30至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纳入优化调整规划,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提前摸排乡镇适龄入学人口,统筹做好小规模学校的优化调整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发展共同体建设,推动优质资源向农村薄弱区域覆盖,持续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十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汲取其他地市校园持刀伤人案等事件教训,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要按照标准配备保安,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切实管好守好学校大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假期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加强防溺水、防欺凌、防侵害、防电信诈骗、防自然灾害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禁毒等方面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开展一次学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整治校(园)舍、消防(燃气)、校车、校内在建项目工程、有限空间等重点区域风险隐患,全面检修危房、电井、强弱电间等隐蔽工程,搬迁改造不符合消防管理要求的电动车停放区、充电区,加强中小学冷库管理,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要妥善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筑牢校园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