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单位):
现将《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联系人。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减租工作联系人员表(见附件)报送至邮箱395138295@qq.com。
二、系统情况报送。请各单位通过国有资产月报系统,于每月6号之前报送上月租金减免情况(见附件)。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6号之前报送5月租金减免情况,以后月份报送截止时间依次为7月6号、8月6号、9月6号填报6、7、8月份租金减免情况表时,根据实际情况在5月份的基础上更新即可。
三、纸质材料报送。请市直各单位于9月5号前将租金减免情况单户表、租金减免情况汇总表、审批文件及已完成减免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主管部门。
联系人:南昌市教育局计财科 胡卓明
联系电话:83986490
附件: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南昌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减免承租国有房产租金政策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