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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13   访问量: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1.在我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我市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含3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已颁发教育部、人社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此次不再颁发。

3.在我市乡村学校(指乡中心区、村庄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含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2.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三、从教年限的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截止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10日。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2.在核发城区学校从教30年证书时,教师曾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可与城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时间合并计算教龄;核发乡村学校从教20年或30年证书时,教师曾在城区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时间不纳入计算。

四、办理程序和时间

(一)办理程序

1.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对照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如实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2.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在当地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分三类(城区学校30年、乡村学校20年和乡村学校30年)填写《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4)及公示材料PDF盖章扫描件,于7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纸质稿加盖公章制成PDF与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3.荣誉证书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名义颁发。

4.中小学教师的申报表,由任教学校审核后,由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留存;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教师的申报表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留存。

(二)办理时间

1.6月25日前,各校组织统计符合发放条件的教师信息。

2.6月26日,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含往年漏报或因证书数量不足未颁发)的教师信息及相关材料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接收。

3.7月3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汇总报送符合发放条件(含往年漏报或因证书数量不足未颁发)的教师信息及相关材料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接收。

4.8月底前,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荣誉证书;

5.9月10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将证书发放至每位教师。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公示等各项工作,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教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其荣誉证书,并追究相应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借机牟利等违规问题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三)规范填写证书、按编号原则统一编号。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证书发放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领取证书之后,要按编号原则逐一编号,并组织书写功底好的同志,集中填写证书上的姓名和编号。各地各校的证书编号原则如下:

1.市、县(区)证书编号原则:(1)乡村从教3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2)乡村从教2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2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3)城区从教30年证书编号原则为:30+市、县(区)邮编+年份+4位顺序号。

2.各高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证书编号原则:30+院校代码+年份+3位顺序号。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科熊炜军,电话:0791-83986493,邮箱:ncsjszg2023@163.com。) 

附件:1.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表

2.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城区30年)

3.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乡村30年)

4.江西省长期从教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乡村20年)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长期从教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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