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省发电《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电[2020]108号)和全市“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精神,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提高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扶贫任务。
5月25日至26日,由市发改委(公管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三家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联合督导方案方法步骤,先后对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区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以来的扶贫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对相关县区使用中央、省、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扶贫专项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扶贫工程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遵照《必须招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规模标准(通称400万以下)扶贫工程项目规范化操作进行随机抽样督导检查;听取相关县区意见建议。
从督导面上情况看,以上5个县区扶贫领域各类工程项目均未达到规模标准,全部为400万以下小额工程项目,落实中央、省巡视组反馈意见“销号整改项目”为零。从督导收集和反映的问题看,一是相关县区扶贫专项资金及项目大部分为基建类扶贫项目,产业扶贫项目占比较小,存在扶贫资金及项目不均衡;二是400万规模标准以下扶贫工程项目的运作主要执行“三重一大”程序和原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招投标简易流程进行操作,存在标准不一、操作不同、规范不够的情况。对此,各相关县区建议市层面对规模以下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方面,一要研究出台和完善政策法规,统一小额工程招投标交易规则,加强规范和监管;二要加强业务培训,对小额工程招投标操作业务大规模组织相关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信息化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