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项工作自1953年就开始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开展最早、持续性最好的工作之一,这项工作就是农产品成本调查。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是什么?
农产品成本调查是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调查制度,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的行政活动。
二、农产品成本调查有什么作用?
通过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生产经营效益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为社会公众开展农业研究、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三、农产品成本调查主要内容?
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灌溉、燃料动力、工具材料、折旧、修理等各项物耗和资金支出、税金、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等费用支出以及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我市每年需完成年度常规调查、种植意向调查、农资购买调查、生猪直报调查、早晚稻直报调查等20余项调查工作。用来自田间地头的数据,做最真实的成本调查记录,经过县(区)、市、省多层专业汇总分析,成为政府制定农业政策的数据支撑。
四、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主要方法
农产品成本调查主要采用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方法,依据农本调查对象登记的投入产出情况,对其生产经营开展常年性连续调查,并以一次性专项调查为补充,由负责直接管理农本调查对象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原始成本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报送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五、农产品成本调查的品种如何确定?
开展调查的农产品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具体品种根据生产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对农业经济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由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级规定。我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共有11个品种,分别为早籼稻、晚籼稻、生猪、花生、露地西红柿、露地黄瓜、露地豆角、露地菜花、露地萝卜、露地圆白菜、露地大白菜。
六、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有哪些?
农本调查对象包括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目前我市农产品成本调查点覆盖南昌县、东湖区、新建区三个县区,调查对象为43户农产品成本调查户。
七、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享有哪些权利?
(一)从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获取相关农产品社会平均生产经营成本资料;
(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人员对其生产经营和成本效益情况保密;
(三)获得适当的误工补贴。
八、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承担哪些义务?
(一)根据农本调查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登记台账,遵守农本调查资料的登记、报送等制度;
(二)确保登记台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服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农本调查管理,参加业务培训,按要求提供成本、价格、财务报表及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