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新建区联圩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南昌深能〔2022〕30号)收悉。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同意新建区联圩分散式风电项目延期1年开工,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仍按《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新建区联圩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批复》(洪行审投字〔2020〕218号)执行。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