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昌治久安”市域治理现代化样板-----南昌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解读(十五)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擘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从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对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全市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和改进市域社会治理,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打造“昌治久安”市域治理现代化样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昌。
一、“十三五”时期平安南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平安南昌、法治南昌加快建设,取得可喜成绩。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初步形成“自上而下,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反应灵敏”的应急管理体系,12个县(区)、开发区均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雪亮工程”建设经验在全国推广,建成智慧平安小区276个。相较2015年,2020年死亡人数下降44.87%,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00%,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8%。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加强,16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1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乡镇(街道)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成功组建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234支,近6300人,社会民间应急救援组织4个。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在设区市中名列第一;“提前策划,政府跑腿”的线上业务协同作业新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省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行政权责清单实现动态调整,万人拥有律师人数近4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社区治理亮点纷呈,办理城乡社区协商事项2000余件(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建成国家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10个,省级绿色社区51个,省级农村社区试点17个,市级示范社区200余个。
二、“十四五”时期平安南昌建设的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市要以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为契机,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平安南昌建设的首要原则,把服务群众、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多层次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平安建设领域立法、执法工作,打造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验区,不断推进平安建设的理论、机制和科技创新,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有序参与平安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在总体目标上,要基本实现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工作布局、工作方式的现代化,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五型”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成效稳居全国一流,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关键性短板领域得到明显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三、“十四五”时期平安南昌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地方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落实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完善重点领域专项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抵御宗教渗透。推进反恐处突训练基地和监管场所建设,提升外事工作社会化水平。深化民兵调整改革,支持部队拓展社会化保障。
二是维护经济安全。完善经济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建立健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机制。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设数字化平台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监测网络。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体制机制,稳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构建完善金融风险防控处置体系,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三是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危化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和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监管,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低于6份/千人。实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推进防灾抗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方联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发展巨灾保险。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落实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多元化纠纷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二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构建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工作机制。健全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制度,强化阳光学校建设,加快“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盗抢骗、黄赌毒等专项行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全面净化网络空间。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报告制度。
三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全面加快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打造“多网合一”的社会治理网格。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文明家庭、清洁家庭创建。
(三)全面推进法治南昌建设。
一是保证宪法和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落实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进行任前宪法知识考试制度。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
二是落实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地方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司法救助体系。
三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制度,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南昌实践。
一是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
二是发展协商民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深入开展基层协商民主“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活动。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健全直接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的直通车制度,健全协商结果采纳和反馈机制,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
三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政策。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健全城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机制。
四是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依规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