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峰委员、钟明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026号提案《关于优化招投标机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提案所言,高质量营商环境是地方企业成长的“沃土”,更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近年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标“提升南昌发展首位度和综合竞争力”目标要求,聚焦“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工作主线,将优化我市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工作和打造服务型发改结合起来,加大我市招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力度,积极借鉴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创新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着力提升招标投标流程的规范性、降低企业进入招标投标市场的难度、建立完善投诉机制、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投标效率和透明度、创新招标投标监管,逐步构建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公平竞争、信用优先的招投标体制机制。
一、关于强化政府监管深度
(一)建立完善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我市高度重视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工作,将“持续完善招投标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严格规范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流程”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3〕34号),坚持法治引领、协同监管、提质增效、数字赋能的改革原则,理顺公共资源交易“1+1+N”监管体系。即“1”综合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对全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含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指导和协调。“1”服务(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含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N”监督(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贯彻执行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含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含招标投标)活动,处理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含招标投标)有关投诉、举报和异常情况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同时为加强全市招标投标管理部门间的联动协调,建立了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1个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重要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联合部署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研究解决联动监管和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创新建立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发改委联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洪竞审办联发〔2023〕1 号),在全省率先在招投标行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我市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实施方式等,要求对我市招标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竞争性交易的交易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均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进行审查,招标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发布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其内部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并将书面审查结论作为招标采购文件附件同步线上发布,各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管理中加强对行业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目前,我市已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等行业全面建立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发改委将联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丰富完善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渠道,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处理联动协调,继续推进全市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书面结论信息公开工作。
(三)常态化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委会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各重点领域全行业常态化开展多项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积极开展开发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经济开发区、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贤产业园等7个开发园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含EPC项目)开展全面清查,我委联合市住建局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大队组织专业人员对91个项目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自查和抽查共发现问题3个;二是积极组织全市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对2022年4月-2023年5月全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等重点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重点整治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黄牛”掮客违法违规的18类行为;三是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掮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工协作,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重点整治组织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黄牛”掮客;四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服务收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利用市直行政监督部门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及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传播渠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交易场所现场设置受理信箱,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对我市76家代理机构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个产权交易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全面规范清理招标投标领域中介服务收费事项。
二、关于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对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通过专题研讨会商、联合侦办、挂牌督办、移交转办等方式,加强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间协同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我市积极加强招投标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我委制定印发《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违法行为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完善了我市招标投标领域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如在研判分析我市某县区道路工程项目涉嫌围串标案件过程中,由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动执法,协调市扫黑办进行挂牌督办;另在处置青云谱区某设计项目投诉举报过程,在协调相关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约谈调查后,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移送问题线索,积极开展协同侦办。经查该项目存在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事实,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中标无效,责令招标人重新招标,相关违法违规人员被移送起诉。通过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强了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有效的净化了招投标市场环境。
(二)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成效明显。2023年,我委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分别对招标投标专项整治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梳理,市发改委、市纪检监委以及各招标投标行业监管部门联动处置,共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81个,向公安、纪检等移送42条问题线索,处理评标专家、代理机构以及黄牛掮客等违纪违法人员共计26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挽回经济损失2.17亿元。协同监督、共同管理的作用初步显现,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审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更加阳光透明。
三、关于予以科创企业更大倾斜
您建议在招投标工作中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政府采购、融资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对技术性、科技型企业予以一定倾斜力度,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南昌市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同步快速发展。目前我市通过印发《关于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实施方案》,鼓励在重点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阶段推广使用首台套产品,并已制定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相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由工信部门具体负责。
三、关于政策学习贯彻到位
当前,一些招标投标政策措施中仍隐含地方保护或所有制歧视的内容,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一些企业对“投标难、中标难”反映比较集中。您建议应将政策学习贯彻到位作为指导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重要抓手,组织相关招标业主单位深度学习,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多措并举积极落实您的建议。
(一)持续开展对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我委持续联合招标采购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和分级清理的原则,对本行业本地区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目前,我市各县区已严格按照要求,在招标采购领域已不再另行出台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保留文件目录执行。
(二)开展招投标专题法规宣贯活动。由我委牵头,通过各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招标投标专题法规宣贯活动,如开展《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专项活动。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将于2024年5月1日执行,我委将会同有关市直部门加强《审查规则》宣贯工作,组织行业监管部门、市直平台公司以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县区地方政府部门和招标投标参与主体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自主学习,掌握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精神,解决招标人设置招标投标交易壁垒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招标投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