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南昌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要求,聘请第三机构对南昌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现将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天然气价格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天然气价格有关要求,制定了南昌市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联动范围包括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综合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联动周期分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两种,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超过12个月(调整次数最多一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3个月为一个联动调整周期。联动公式包括终端销售价格确定公式和价格联动调整额度公式。终端销售价格根据综合采购价格变动相应调整,不设置联动启动条件。居民用气价格单次上调幅度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5元。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及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可不设幅度限制。
二、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新法治报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浩裕
电话:13576140847
邮箱:371932069@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受决策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决策事项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决策事项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决策事项的态度以及对本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刊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决策事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看法。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