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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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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发改委(经发局、经发办)、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改革方案》已经2021年第3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改革方案》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2021〕2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及《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1〕872号)等文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精神,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改变校外培训过热的发展现状,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二、改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对其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义务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线下学科类培训

按照学生人数,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单位课时按45分钟为标准计算,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各培训机构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10人以下(不含10人)班型:基准收费标准为30元/课·人次。

10-35人(不含35人)班型:基准收费标准为25元/课·人次。

35人以上班型:基准收费标准为20元/课·人次。

南昌市城区范围内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基准收费标准为基础,上浮10%以内,下浮不限;进贤县、南昌县、安义县范围内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基准收费标准为基础,上浮5%以内,下浮不限。上述收费标准含教材等费用,不得另外加收任何费用。

(二)线上学科类培训

按照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四、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发改、教育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辖区内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方案有关规定,并指导培训机构将确定执行的具体收费标准、服务内容、课程时长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注重宣传引导。规范校外培训收费行为,制定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是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减轻学生培训和家庭经济负担的有效举措,市场监管、教育、发改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培训机构正确认识,鼓励家长和社会共同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培训机构不得借任何理由搭车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市市场监管、教育、发改等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对培训机构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调查、督导、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私设收费项目、违反本方案规定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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