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公告公示

法律顾问服务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访问量:

为提升我中心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有关要求和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参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单位

南昌市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中心(原南昌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执法支队)

二、资格要求

1、已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律师事务所服务类别;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依法设立;

4、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有能力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相关业务;

5、严格遵纪守法,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诚信守纪,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从事法律服务;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送材料

1、申请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所属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承接主要法律服务等业绩材料;

上述4项材料,依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四、遴选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申报机构参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五、服务内容

1、就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参加各类诉讼、仲裁、复议,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每年无偿提供不少于一次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如超出每年一次服务,则由双方就具体案件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5、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及重要法律文书;

6、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7、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就甲方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不限次咨询;

9、参加甲方组织的重要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10、根据需要,指派律师参与甲方与第三方的重要业务谈判;

11、根据需要,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法律专题讲座培训;

12、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七、服务要求

1、法律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恪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落实尽责义务;

2、只能在相关权限范围内实施相关活动,不得利用法律顾问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不得泄露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政府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项目采购单位认为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

八、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按照中标价格,一次性结算付款。

九、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南昌市红谷大厦A座18楼 。

联系人:占晨伟     电话:18270692931

法律顾问第三方遴选

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