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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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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8号)文件精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加强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市工信局起草了《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

一、背景情况

2022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赣办发电〔2022〕92号),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20)32号)文件第四款“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中“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外企业限制改扩建”,调整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建立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2022年11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应急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产业〔2022)874号),要求建立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制度,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一般或较低风险的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化工园区外未被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202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试行)》(赣府厅字〔2023〕8号),要求各设区市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要求的原则,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工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帮助我市化工园区外龙头骨干化工企业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同时统筹加强对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管,提升我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一)草拟文件,征求意见

2023年2-3月,市工信局代拟了《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发改委等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相关化工企业的意见。

(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2023年4月,市工信局在各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相关化工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

(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市工信局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在市工信局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南昌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分为总则、认定标准、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

(一)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化工重点监测点,是指因历史原因形成且事实存在(2022年12月31日前),位于化工园区之外,规模总量相对较大、经济效益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设施及生产体系较为完善,并经市政府认定的现有大型或骨干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标准

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标准包括符合县级及以上规划;符合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相关要求;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健全;具有完善的环保及事故应急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主导产品、工艺技术装备和生产规模不在限制类或淘汰类目录内;拥有较为成熟的产业链延伸规划项目;上年度以来无事故等。在企业规模上,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亿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5000万元(含)以上。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的企业,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3亿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3000万元(含)以上;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工艺装备水平国内领先的企业,且获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或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或税收贡献在300万元(含)以上。

(三)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程序

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程序为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区)政府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地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含工信、发改、自然资源、应急、生态环境、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督、人社等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直部门按照职责进行审核(包括资料审核或现场审核),综合各部门审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名单作为认定化工重点监测点予以公布,并将名单报省直有关部门备案。

四、合法性审查

市司法局对《实施细则》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文件制定主题适格、权限合法,并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市工信局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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