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6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8号)文件规定,本次拟拨付有关培训主体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6日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0791-83980761
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 0791-83989596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监督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