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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后评价 绷紧投资弦——南昌市国资委召开《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
来源: 发展招商处  发布日期: 2019-01-18

为了各出资监管企业更好地学习、理解和贯彻落实《南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1月17日上午,市国资委组织召开了《办法》宣贯会。各出资监管企业分管相关工作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国资委主任詹水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国资委副主任傅荣志主持。

会议简要介绍了《办法》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细解读了《办法》的全部内容和重点之处,并就《办法》涉及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作了相应的补充。

詹水发指出,企业投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得失,一些重大的投资项目甚至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投资在企业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办法》出台的目的,正是为了落实《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加强和完善企业投资工作,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完善市国资委对投资监管的职能和程序,加强对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及投资行为的有效监管。各出资监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办法》的实施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符合《办法》规定应该进行后评价的已完工投资项目,必须制定本年度后评价工作计划和后评价项目清单,于3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备案认定后,立即开展后评价,做到应评尽评。

詹水发强调,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要科学评估,合理规范,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操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项目后评价要客观公正,要认真查找产生差异的主观和客观原因,并着重于主观原因,分析所依据的数据要客观真实,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要确保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和对策措施的可行性;项目后评价要全面真实,不仅要注重结果,还要兼顾过程,不仅要分析项目实施现状,还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生产经营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和潜力,确保项目后评价内容的全面、完整、真实。

詹水发强调,投资项目后评价务求精准,要通过对项目决策、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系统调查和全面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距、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对策建议,以达到改善企业投资管理,提高决策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等目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应当注重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后评价工作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和间接目标,采用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等方法,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詹水发要求,各出资监管企业要积极运用后评价工作成果,将后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整改结果等作为企业投资项目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从而不断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企业对于后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市国资委(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市国资委(或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负责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对未及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