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1007室;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6661;传真:0791—83986251)。
一、概述
为规范和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我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市国资委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保密制度。一是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条例》规定,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门户网站、委微信、微博平台及各出资监管企业网站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二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填写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信息文件拟公开申请表,经处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重要信息还需经主管领导签字,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二)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2016年我委完成了门户网站改版工作,新增了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等栏目,此外,还新增了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三个专栏,进一步拓宽了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健全了公众参与栏目 “在线留言、建言献策、公众投票、下载中心”等互动性和服务性栏目,为公众提供及时、便捷的网上办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网站互动服务功能。委出资监管的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国资产业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物资集团公司、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等单位全部建立了门户网站,其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公开信息同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及时将企业动态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我委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信息,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对我委出资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相关信息以及我委出资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概况。
2016年度,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委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共计183条,其中微博平台发布了91条信息,微信平台上发布了13条信息。各出资监管企业及委属企业也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了大量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受理情况
我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位或个人利用电话、信件等形式,或到我委现场咨询有关问题的,都能给以耐心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产生上述费用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国有企业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群众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