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南昌市卫健委《关于加强我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管理的通知》(洪卫妇幼字〔2022〕12号)和《关于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洪卫妇幼字〔2023〕4号)要求,2023年5月16日至17日,我委组织专家对市、县两级两个救治中心进行了动态评估,现公布评估结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结果
接受现场评估的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2家,合格2家;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家,合格1家;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5家,合格4家、退出1家;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4家,合格4家。(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此次动态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各救治中心要认真研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持续落实改进工作。
(二)各救治中心要严格按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江西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动态评估标准》和《江西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动态评估标准》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监督,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三)各救治中心要认真落实辖区或片区管理职责。县级救治中心要在硬件改造、设备购置、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满足救治中心建设要求和救治需要,落实辖区管理职责;市级救治中心要加强对县级救治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落实片区管理职责;市县两级救治中心要加强联系,畅通转诊渠道,全力提升我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
附件:1.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估结果
2.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结果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评估结果
级别 |
单位 |
评估得分 |
评估结果 |
市级 |
南昌市第一医院 |
893 |
合格 |
市级 |
南昌市人民医院 |
参照省评估结果 |
合格 |
县级 |
南昌县人民医院 |
874 |
合格 |
县级 |
进贤县人民医院 |
865 |
合格 |
县级 |
安义县人民医院 |
852 |
合格 |
县级 |
新建区人民医院 |
889 |
合格 |
县级 |
进贤县中医院 |
自评材料未通过 |
退出 |
附件2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结果
级别 |
单位 |
评估得分 |
评估结果 |
市级 |
南昌市人民医院 |
参照省评估结果 |
合格 |
县级 |
南昌县人民医院 |
895 |
合格 |
县级 |
进贤县人民医院 |
870 |
合格 |
县级 |
安义县人民医院 |
851 |
合格 |
县级 |
新建区人民医院 |
856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