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发〔2023〕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洪府办发〔2023〕55号),继续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能承担引领功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卫健委、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遴选2023年度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洪卫人口字〔2023〕18号),并精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遴选工作,严格标准、好中选优,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不断提高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经备案托育机构自评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审,拟命名10家托育机构为“2023年度南昌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现将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委反馈,联系电话:0791-83987029。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