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起草背景
2023年3月,南昌市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12月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为巩固全国示范城市创建成果,高效实施中央示范项目,补齐社区托育服务短板,加强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明确规范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规划、选址、布局、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运营管理等事项,以及社区托育点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文件,经征求意见后,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居住(小)区应当按照标准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十个托位的标准配套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居住(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腾退、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八个托位的标准统筹配置。”
2.《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对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范畴中,并提出明确要求。
3.《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婴幼儿托育功能设施的设计原则、配置要求、功能组成、设计指引等提出了具体规范。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将卫生健康部门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原则,新建居住(小)区应按标准配建托育服务设施。”
4.《南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新建居住(小)区按要求配置托育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既有居住(小)区按要求统筹配置托位。”
5.《南昌市巩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三年行动计划》将保障居住(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置、加大社区公共资源托育服务设施配套等内容纳入重点建设内容。
6.《南昌市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新建社区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原则配建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既有社区要大力优化整合社区配套建设用房等公共空间,合理利用拆除腾退用地、闲置低效用地,以及可再利用的园区、楼宇、仓库、集体房屋、商业设施、闲置校(园)舍、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空间资源,补建、扩建、改建一批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要点。主要明确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规划选址、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建设形式、建设方式。
(二)运营管理。主要明确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点建设主体、运营主体、运营方式及普惠价格形成机制。
(三)南昌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试行)。共五章19条。主要明确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设置要求、场地设施、人员规模等相关标准。
(四)南昌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管理规范(试行)。共九章40条。主要明确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登记备案、收托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