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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 2023-02-01  访问量: 

各县(区)卫健委、财政局,湾里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2022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类项目全面、规范实施,切实抓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洪卫基卫字[2022]20号)文件精神,市卫健委、财政局将于近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月6日-2月13日

二、评价对象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湾里管理局,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机构。(见附件)

三、评价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本年度项目方案制定、人员培训、项目宣传、问题整改、绩效评价、督导检查、日常管理、监测数据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项目资金管理、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核算、执行等情况,用于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的经费落实情况和村医补助经费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情况等。

(三)项目执行。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南昌市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以及《2022年度南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结果效益。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政策知晓率、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程度等情况。

(五)重点评价。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履约情况;二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推送,即将居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如预约挂号、门诊和住院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体检、健康状况评估、用药及生活方式指导等服务内容及时、保质保量录入电子健康档案,经居民本人授权实现在线调阅和面向居民本人开放使用,提高电子健康档案推送利用率;三是第三方电话调查2022年度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满意度、知晓率等。

四、评价方式

现场评价。每个县区评估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县区推荐一个,评估工作组随机抽取一个。通过听取汇报(书面报告)、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抽查电子健康档案、电话核查和书面考试等形式进行。

第一组:评估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新建区、湾里区、红谷滩区

组  长:张淑云

副组长:范  蓉

联络人:张  颖

成  员:卫生管理、财务、妇幼、疾控、健教、社区中心等相关专家

第二组:评估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经开区

组  长:冯小武

副组长:范义兵

联络人:谢彬钰

成  员:卫生管理、财务、妇幼、疾控、健教、社区中心等相关专家

五、相关要求

(一)被抽取的各县区要准备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资金拨付凭证,填好2022年基础数据填报表,以及对辖区机构的评估记录、绩效评估材料和省、市、县区级评估核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二)核查组成员要依据绩效评估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反馈。

(三)绩效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资料、分析数据、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将结果报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市卫健委将会同市财政局通报全市绩效评价情况。

(四)绩效评价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出现“四风”问题。

附件:南昌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表

2023年1月28日


附表

南昌市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时间安排表

考核日期

第一组

第二组

2月6日

南昌县

向塘镇中心卫生院

东湖区

扬子洲卫生院

武阳镇中心卫生院

彭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月7日

安义县

乔乐乡卫生院

高新区

鲤鱼洲管理处卫生院

新民乡卫生院

昌东镇卫生院

2月8日

进贤县

民和镇云桥卫生院

青云谱区

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里乡卫生院

徐家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月9日

新建区

新建区人民医院

青山湖区

南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象山镇中心卫生院

罗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月10日

湾里管理局

站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湖区

十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太平镇卫生院

绳金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月13日

红谷滩区

厚田卫生院

经开区

樵舍镇卫生院

流湖镇卫生院

乐化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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