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管理局)卫健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质量提升行动
各县(区)要结合前期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核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再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回头看,并于2022年11月底前做好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不存在“有问题但未排查出来”的情况,确保前期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切实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已纳入市质强办对县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好辖区内医养结合机构全面排查的工作,不能存在“有问题但未排查出来”的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到位,并做好相关工作佐证材料(排查通知或工作方案、问题台账、整改情况说明、照片等)的留存,以备省、市考核。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联系人:徐达 83986759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