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开发区社发局,市医学会、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规范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确保诊断鉴定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由市医学会具体承担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其职责是:
一、审核受理当事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
二、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
三、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制作、资料整理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档案;
五、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的有关鉴定的相关工作。
市医学会办公地址:南昌市阳明路448号
联系电话:0791-86813812邮编:330006
2020年8月17日